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黑料网今日爆料发布今日最新、最热的黑料内容(人民时评)
民营企业在网上遭遇恶意侮辱、诽谤怎么办?遭遇违规异地执法怎么办?被违法收取费用、摊派财物又该怎么办?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施,类似问题有了“法治答案”。
5月20日起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专设“权益保护”一章并开宗明义:“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聚焦实践中权益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积极回应关切,针对性作出规定,为的正是以制度性保障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
权益保护到位,企业才能安心经营、放手发展。现实中,一些地方存在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拖欠账款等问题更是直接影响中小民营企业运转。法治的确定性让民营企业家对未来有了更稳定的预期。
落实权益保护,就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以行政执法检查为例,近年来,不少地方的民营企业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等问题反映强烈,国办为此专门印发意见,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上海,“检查码”在全市范围推开后,“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查后可评价”成了常态,近期当地又推出“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首批“减负”事项超400项。执法检查更规范,有助于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有更多精力投入到产品、技术和服务创新上来。
各地不妨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既加大对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问题查纠整改、坚决纠治到位,同时建立完善涉企行政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对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至关重要。民营经济促进法创下很多个“第一次”。比如,第一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等等。这些“第一次”进一步向社会表明,发展民营经济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并将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
加强权益保护,必须在全社会营造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对错误说法要及时澄清,对侵权行为要有力打击,对受害者要畅通权利救济司法渠道,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守法经营是任何企业都必须遵守的原则,也是长远发展之道。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条文中,关于“平等”“公平”“同等”的表述有26处,体现的正是将平等原则贯穿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依法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才能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良法贵在管用,善治重在落实。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统筹推进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协调推动各种支持保障措施落实落细。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发展的确定性,定能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